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学历的民办学校教育学前教育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文化教育/123449,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的设立和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行政部门教育备案,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承担义务教育保障他们。

 教育 培训机构 政策

1、 教育 培训机构 政策

法律解析:为进一步落实“双减少”政策,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拟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各省“双减少”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学科减少情况培训机构减少情况。停办校外培训是落实国家“双降”的重要举措政策。“双减”的最终目的是让孩子在更多的自由时间里真正培养能力,发展个性,让教育真正回归本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学历的民办学校教育学前教育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文化教育/123449。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民办学校的设立和实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行政部门教育备案。

2、国家对 教育 培训机构的 政策

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期平均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培训期,保证不拥挤,便于疏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环保、卫生和食品管理法规的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法》第十二条教育法律免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考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处接受义务的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接受义务的同等条件教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承担义务教育保障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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