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经营范围,无论是大药房还是一般的小药房,都必须按照药品许可证注明的经营范围守法经营,不能超范围经营,药物与非药物分区;2.处方药和非-0/分区;3.内部使用和外部使用的件;4.易闻药品柜台;5.用于拆卸的柜台;6.一片中药,然而,对于生物制剂和特殊管理药物的销售,并不是每个药店都得到SFDA的批准。

1、药品经营方式及其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药品经营有两种模式,即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的经营范围,无论是大药房还是一般的小药房,都必须按照药品许可证注明的经营范围守法经营,不能超范围经营,药房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制剂、生物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等。然而,对于生物制剂和特殊管理药物的销售,并不是每个药店都得到SFDA的批准,根据GSP,药品的分类如下:1。药物与非药物分区;2.处方药和非-0/分区;3.内部使用和外部使用的件;4.易闻药品柜台;5.用于拆卸的柜台;6.一片中药,这些分类是GSP检查的重点项目。药品按功能主治分类是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再适当分成几类,不需要再细分,一般可以分为:1。抗菌消炎药(成人和儿童用药可以放在一起),2,消化系统药物,3。呼吸系统药物,4,泌尿系统药物,5。妇科药物,6,儿科用药,7。注射,GSP检查对按功能和适应症分类的要求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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